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大力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推动全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积极争取帮扶事项,推进省市直定点帮扶工作取得实效;持续落实“双包”各项帮扶举措,促进村集体经济和包保户稳定增收。
一、主要工作
(一)制定完善政策,明确发展方向。为深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省市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我县及时制定了《*县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县2022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修订完善《*县2022年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产业帮扶对象和帮扶举措,为下步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抓好衔接资金使用,科学实施项目。2022年,我县持续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合理安排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谋划到村到户产业项目。一是重点投向大园区、大基地和大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重点投向主导产业及基础配套设施;三是重点投向农产品加工业,注重三产并重发展,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目前,县下达我局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
目*批,共计*个项目,投入财政资金*万元。其中到村项目*个,财政资金*万元(已完工*个、正在施工项目*个、正在挂网招标项目*个、中标公示项目*个,准备挂网招标项目*个)。到户项目*个,财政资金*万元。
(三)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加快项目实施。我县严格按照“村申报、镇审批、县审核”原则,规范项目申报、评估、审批、实施等环节,做到抓早、抓紧、抓实。项目实施中和实施后,组织安排督查组定期开展项目跟踪服务,一方面加快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另一方面强化档案管理,指导镇村同步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今年来,共开展项目实地评估*次、开展实地督查调度*次。
(四)严格项目资产处置,确保规范运营。为合理处置项目资产,避免损失浪费,结合《*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核查组对丁湖镇、山头镇、刘圩镇等*个乡镇申请处置的*个项目资产进行实地勘查,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时间、建设内容、收益等情况,提出具体处置建议。
(五)强化主体培育支持,发挥带动作用。全面落实主体培育政策,通过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示范服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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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确保得到支持。加强与省厅、市局帮扶人员的联络,不定期召开帮扶事项讨论会商会议,根据帮扶村实际需求,研究提出年度帮扶支持事项,加强省厅、市局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定点帮扶工作。近期已提出年度帮扶支持事项意见。
二、下半年计划
(一)强化项目督查调度。一是通过实地督查、周报表,实时掌握项目动态,督促项目镇加快项目进度。指导项目镇安排专人持续跟踪督促,经常性深入实地开展项目督查,找出施工过程中的堵点和难点,协助施工方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重点项目进程。二是严格实行倒排工期。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和项目倒排工期表开展月调度,形成督查情况汇报并在全县会议上进行通报,进一步提高项目镇重视程度,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
(二)深入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按照市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标准,抓好*个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持续推进*个脱贫村“一村一品”建设,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产业发展指导员、农技人员作用,加强自种自养脱贫户技术培训或技术指导。
(三)加强产销体系建设。一是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申报知名商标、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及标准化示范基地等。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全国和全省性的产品展示展销会、农博会、交易会等,宣传推介我县农产品品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动优质农产品“出村进城”,着力打造提升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骨干企业。加强与长三角农贸市场、大型企业等主体的合作,促进农超、农市、农企对接,畅通农产品进入长三角的销售渠道。
(四)做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扶持发展对接长三角重点龙头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加大力度建设*县绿色农产品加工物流产业园、*县山芋加工园,积极引导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入驻园区,推动农产品加工大提升。与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种业种苗、数字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物流、农业发展战略和乡村规划等研究中心,为打造长三角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