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行政纠纷化解经验交流材料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格局,以“关键少数”为重要突破口,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依托,以简办、快办、优办为目标,积极探索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接参与行政调解、非诉执行、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机制,建立起“1234”行政纠纷化解模式,以最简流程、最少成本、最快效率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行政争议风险预防和源头治理成效明显,全面推动了法治**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抓住一个关键,激活争议化解“倍增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实施方案》,高位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统筹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面参与行政纠纷和解、调解工作,让行政机关负责人成为纠纷化解的关键力量,提振了行政争议当事人对纠纷化解的信心,推动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构建。目前,**县已连续40个月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与纠纷化解率100%,其中“一把手”出庭占比43.68%。

二、整合两大平台,开启争议化解“双通道”。以惠民、多元、智慧、全方位为目标,积极搭建调解平台。一是创新性将行政机关负责人调解室与“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一体建设,依托中心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仲裁、律师、行业党代表工作室等优势资源积极打造聊城首个县域品牌化规范化标准化行政纠纷调解平台,配强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等组成的专业和解员队伍,实现了行政纠纷便民集约高效化解,该经验做法先后被《法治日报》等媒体报道。二是积极搭建智慧调解平台,着力构筑“网络异地同步调解”“专家实时在线调解”新模式。在县乡两级调解中心、律师事务所均安装了远程可视化智慧系统,与“天网”工程、“智慧调解”APP等联网,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全方位调解服务。2021年以来,线上线下调解平台受理行政纠纷226件,调解撤诉71件,调解成功率31.4%。

三、聚焦三个环节,打造争议化解“全链条”。始终坚持“预防挺在化解前、化解挺在诉讼前”原则。一是诉前源头预防行政争议。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筑牢依法行政的“防火墙”;邀请法官、专家、优秀调解员开展培训,编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导性案例》,增强行政机关调解能力,防止了一大批行政纠纷演化为诉讼案件。二是诉中积极处理行政争议。建立行政应诉备案制度,起诉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案件会商,争取庭前化解;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首案必出庭制度,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质效;连续三年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开展观摩庭审暨案例研讨活动,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诉后跟进化解行政争议。建立法院裁判文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回访制度,履行情况纳入法治考核;用好行政复议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函、败诉案例通报,实现“纠正一案、规范一类”;与法学会、法院、检察院定期联合召开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沙龙论坛,交流探讨败诉典型案例,攻克了一批新涌现的行政争议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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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四项机制,织密争议化解“监护网”。一是建立行政争议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行政裁决、调解、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互通共享群,及时预判、会诊行政诉讼风险,主动将调解关口前移,做到应调尽调、能调优调,推动行政争议就地化解。近三年来,全县累计化解非诉纠纷154件。二是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行政调解、非诉执行、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机制。不断完善全流程协调机制,由法院、司法局委派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每案必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争议调解通知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关键性主导作用和各自专业优势,推动行政争议快速实质性化解。三是建立行政争议“府院联动,纠纷联处”机制。与法院、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多部门行政审判与行政应诉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行政争议多元联动化解。四是建立纠纷多元化解考核监督机制。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败诉纳入全县法治工作考核细则,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2年1-9月份,全县一审行政应诉案件87件,同比去年下降了56.72%,其中调解撤诉32件,调解率同比上升了31.2%,全县行政诉讼受案量连续两年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