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效应,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xx县关于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以增强县委主体责任为目标,吸收各街道(乡镇)有关领导参加,强化对街道(乡镇)级联席会议的指导。县委通过联席会议,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全面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所承担的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对所属党组织提出具体要求,形成整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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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建设、硬核头雁工程实施等重点工作任务。

4.对本级不能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梳理上报。

(二)社区网格

1.落实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推动基层党组织互联互动、互通互融、共建共享,走出一条“以社区为核心、同轴驱动、同心运转、同频共振”的多元党建新路。

2.整合社区党建工作政策、资金、人力等资源,推动各方力量下沉、责任下沉、服务下沉,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网格下移,推动城市网格化建设。

3.结合社区联合党委功能,对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党建工作、服从社区网格化管理、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服务群众情况进行通报,并向上级反馈责任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情况。

4.对覆盖的责任单位党组织参与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考核登记,协调各责任单位党组织协商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推动党建资源、社会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势互补,加强社区党组织与覆盖的责任单位党组织及党员之间的横向沟通联系。

6.对本级不能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梳理上报。

 

第六章会议程序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一般依照以下程序

(一)会议召集。坚持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急事共商。县级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县级联席会议由办公室发起,会议议题和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街道(乡镇)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社区(村)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网格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议题内容。领导交办和需经联席会议审议的事项;联席会议召集人决定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各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提出的,需经联席会议研究和审定的事项;其他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收集汇总后,交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决定。

(三)准备材料。成员单位应提供建议议题的简要书面材料。重大问题应由有关部门提出方案,复杂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参考的方案。方案提交办公室前,必要时应征求有关党组织、部门及群众代表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和咨询机构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四)会议通知。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在会议召开1天前由办公室通知到各成员单位,有关材料一般同时送达。

(五)会议讨论。议题讨论前,由提出议题的成员单位介绍情况,作出说明。各出席人员对会议议题的有关事项,充分研究讨论,发表意见。

(六)会议决定。依据会议讨论结果,宣布会议决定。重大、复杂问题需要进一步酝酿不能当场宣布的,由办公室主任确定通过延长会议时间或会后继续研究等方式妥善处理,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七)文件印发。联席会议设专人记录,县级联席会议定的事项和工作情况一般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经由办公室主任审签,编发会议纪要。街道(乡镇)、社区(村)联席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八)督办推进。办公室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要对联席会议通过的决策意见、议定事项进行分解,制定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负责抓好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22年3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