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盘清家底、摸清底数,掌握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现状,分析影响我市商贸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深层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加快推动全市商贸服务业平稳健康、持续向好发展,按照市政府统一决策部署,近期我局采取上门走访、集中座谈等形式,确保代表性企业、上限入统企业访谈全覆盖,深入调研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现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现状
(一)从行业总量来看
1.消费市场方面。全市现有批零餐限上企业共计93家(含*新区5家),其中零售业36家、批发业32家(含*新区5家)、餐饮业25家。1-8月,我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15.2亿元,同比增长约6.7%,预计在*市排第1位;限额以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预计完成59.7亿元,同比增长约117%,预计在*市排第2位。限额以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预计完成15.4亿元,同比增长约4.8%,预计在*市排第5位。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预计完成6874万元,同比增长约-1.7%,预计在*市排第6位。2.服务业方面。全市现有支撑GDP核算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3家,其中装卸搬运和仓储业2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家、商务服务业7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家、居民服务业5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家。1-7月份,全市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21家企业累计完成营业收入21722.8万元,同比增长1.1%,在*市十个区(县、市)中预计排第七位。
(二)从内部结构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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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强化责任落实。商贸服务业企业培育上限上规和动态监测是全市的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工程,涉及行业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本辖区限上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运行情况监测,督促和指导企业按时完成运行情况上报,提升企业数据报送质量;每月对指标运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做好分析报告和监测统计表上报;做好辖区内商贸服务业企业走访和协调服务,建立走访和问题化解台账,并及时将走访和问题化解台账报送至市商务局。建议由市督办督查局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二)部门、属地协调配合方面一是提高信息质量。构建市、乡(镇、街道)、企业等多层面信息网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依据。建议由市统计局牵头,加强对相关产业重点领域的统计核算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监测、预警、预测、形势分析和信息发布体系,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整体情况和水平。
二是加强联动配合。目前我市规上工业企业未在市内注册成立相应的销售公司,批发、零售方面数据未对我市形成有效支撑。建议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和属地密切配合,推动我市规上工业企业注册成立销售公司,为我市批发、零售数据提供长期稳定支撑。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一方面,建议各部门严格落实本系统各级惠企政策,指导和帮助商贸企业申请各级惠企政策,减轻企业运行压力;另一方面,建议市供电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加大重点企业用电用水保障力度,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及时排查处理,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四是探索柔性执法。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执法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商贸企业在自身红线范围内开展户外促销活动,限上商贸企业在节假日、消费旺季,经批准可临时占用城市人行道路开展促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