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学校制度)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就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中心组学习作出制度性安排。

第二条基层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基层党组织要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学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先进水平的技术大学”,服务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提供坚实思想理论支撑。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基层党组织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副书记或宣传委员担任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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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党委将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之前有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督导记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