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建专题党课讲稿: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国有企业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国有经济是党、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所系,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领导地位,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有控制力、影响力。应该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才能够保证国民经济朝着党和国家预定的目标方向健康平稳地运行,保证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保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保证“走出去”“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得以稳步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新成就,但也要看到,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弱化、淡化、虚化等历史问题,党管国企依然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只

抓业务、不抓党建的现象,单纯地将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硬指标,把党的领导同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对立起来,把党建工作当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障碍加以对待,有的企业重大项目立项甚至与党和国家经济战略导向背道而驰。这些问题的出现有多方面原因,但最根本的是一些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出了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充分证明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了有效校准和把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和目标,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加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强化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2016年10月,******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上指出,对于一些模糊的、似是而非的甚至错误的观念,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具体地说,在面对“要不要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改革的性质”“国有企业改革的对象”等复杂问题时,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能简单地把它当作一个所有制问题,抑或纯粹的经济问题,而是要从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和政权稳定的政治高度、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来思考这些问题。******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首次把国有企业的“经济基础”定位提升到“两个基础”(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的崭新高度。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国有企业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对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共产党

执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极端重要性。作为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搞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坚持,事关伟大事业的发展。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这些重要指示立意深远、切中时弊,富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落到实处。

二、国有企业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

******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重要论述中始终贯穿着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基本主线,强调如果搞垮搞没国有经济,就会瓦解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这一思想为深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引。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对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意义重大,事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和国家发展大计,事关现实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筹实现。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看,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之所以重要,主要在于占主体地位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决定社会基本利益的分配。关于所有制与社会性质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毛泽东曾深刻指出:“经济上要建立社会主义基础,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就只是空名。”可见,能否壮大国有企业,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能否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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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认为在完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过程中,党的领导可有可无,主张将党的领导撤出国有企业以节约现代企业管理成本。事实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两个“一以贯之”并不是简单的平行发展,或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而是相互融合、共同支撑。在实际工作中,首先,要处理好企业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把牢功能定位,严格守好“责任田”,形成系统完备、高效有序的运转机制和落实机制:作为制度安排,企业党委统领全局、参与决策,是企业组织架构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其“两个核心”地位必须得到维护;同时党委要严格按照制度履责,尊重和协调其他治理主体,在确保党组织意图有效体现于重大问题决策的前提下,维护董事会重大决策权。其次,要善于整合监督力量,从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角度,把管资本为主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改革监事会制度,强化企业纪检组职责,本着对党负责尽责的宗旨多方协调形

 

 

成监督合力。最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没有特殊、没有例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有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才能在明确各级党建主体责任的前提下,避免空对空、虚对虚,压实责任、严明党纪,通过抓党建促发展,将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实效性融入企业的治理体系,保障党的领导和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体制机制改革中逐步融合。

党的领导和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可以融合,也必将更好地融合。公司治理本来就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世界经济合作组织认为:“好的或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是有其国家特性的,它必须与本国的市场特征、制度环境以及社会传统相协调。” “英美模式”也好,“日德模式”也好,只是公司治理一般性原理在不同制度下的反映。实践充分证明,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制度改革过程中,党组织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融合得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制度就会形成远超于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核心竞争力,以独特的社会主义企业优势创造出相较西方现代国家更高的生产力,保证党的大政方针在国有企业得到有效贯彻,确保公有制经济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始终为广大人民所有、所用、所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