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交流关于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研讨材料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的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结合,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日,我认真研读了《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的处分,深刻剖析了《市党纪学习教育典型案例选编》第五部分: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第六部分: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的教训,重点学习了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下面我围绕加强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建设来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心得体会

(一)认真学习《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修订情况

1.《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的修订情况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0条,增写7条,修改6条。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写对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二是督促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新增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在第一百三十条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与《中国GCD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相衔接,新增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以及统计造假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四是推动精准问责。与《中国GCD问责条例》相衔接,新增第一百三十七条,明确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五是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新增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推进体系化纠治违规干预插手行为。

2.《条例》中关于生活纪律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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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日常生活并不完全是个人的事,自身的生活作风、兴趣爱好、言谈举止、道德品行等,都可能影响到党的形象。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维护公序良俗,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要加强道德修养,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坚决抵制各种不良习气。要严格家风家教,从严管好家属子女,教育引导其安分守己、本分做人,形成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的好家风。要规范网络言行,自觉抵制不良网络现象,在网络空间旗帜鲜明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四)强化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凝心铸魂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创新学习方式,规范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以制度建设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分层分类开展党员培训,根据需求开展X大讲堂系列活动,举办X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党员干部培训轮训等,实现X系统党员理论、技能素养、培训全覆盖。

(五)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好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养成在受监督和制约的条件下工作生活的习惯和自觉。二是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实干担当,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大力营造干字当头、激情奋斗、靠作风吃饭、拿实绩说话的干事创业氛围。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X,严格履行清廉建设政治责任,坚持把“清”和“廉”的要求贯穿到X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从严抓实X系统政治建设、制度建设、监管建设、文化阵地建设,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好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