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执政队伍得以进一步净化,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高度警省,永远保持赶考的清醒和谨慎,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百年大党在自我革命中不断焕发蓬勃生机”。为此,需要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推进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干部不怕犯错,永葆初心,奋发有为。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党课报告,与同志们共同探讨交流。
一、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构建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理论依据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背景下,怎样正确认识错误、如何正确处理错误,已经成为一项重大现实课题。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提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016年,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提出“三个区分开来”的相关内容,为构建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强调,“健全容错纠错工作机制,解除干部探索创新、担当作为的后顾之忧”,为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构建提供了规范指引。地方党委和政府以此为依据,着眼规范容错、精准纠错,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环节提出相应意见,为实施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提供了具体方法路径。
具体来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是指在履职尽责、改革创新过程中,对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出现偏差失误或事急从权,未谋取私利的干部,且能够及时纠错改正者,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处理,并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和纠错纠偏的一种工作保障机制。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背景下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结构优化、功能提升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层次创设、功能塑造上具有独特的价值空间和价值张力,能够解除干部探索创新、担当作为的后顾之忧,对于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实现改革攻坚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从本质上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是激发干部斗争精神的手段,保障他们在遇到问题的第一反应是“站出来”,而不是权衡利弊,瞻前顾后,贻误时机。
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规定了什么是可容、可纠的错误,什么是不可容、不可纠的错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背景下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不是一味地穷追猛打,形成暮气沉沉的工作环境,致使干部畏首畏尾,而是严而不厉,是错不放过,在具体事件处理上区分情况,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使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总书记指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要从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出发,坚持问题导向、辩证思维,为可能存在的因错处分决定提供救济空间。同时,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范畴注重错与对之间的容错辩证关系转化,杜绝过分依赖“知性思维”看待对与错。在实践工作中,一些人往往以成效作为唯一标准来考量对与错,辩证思维在实践中“缺场”。而辩证地看,“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对与错是建立在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基础上的,是通过人的能动性反映活动实践的,并且必然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而拓展和深化。辩证思维下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具有历时性,即由于不同时期或时代,由于社会政治经济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的不同,对错区分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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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领导干部为表率:优化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关键因素
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强调了领导干部做表率的重要性,在整风工作中主要和首要的治理对象是党的高级干部。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推进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自上而下,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自觉起示范带头作用”。
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当下,我国尚未制定中央一级层面的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地方党委和政府也处在探索过程中,关于容错纠错的使用限度,亟待研究。因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工作实践中,要做好表率,做到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通过亲身实践让下级干部理解、认同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进而在实干创业中积极作为、勇于担当。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其对“决策权”“任用权”的使用上,将这方面内容加入容错范围,不仅有利于鼓舞基层队伍士气,也能够减少决策和任用的失误,避免引起腐败、职能僭越等不利后果。同时,领导干部在机制的整体性优化过程中,要设置事前事中事后联动机制。在事前进行防错工作,构建起一套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系统,针对那些难做、难啃、难办的项目开展风险分析和审核工作,进行事先集体讨论,并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将出错的危险降到最低。对于潜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有重点地加以指导,使其得到及时改正。在事中监管方面,要加强对政策制定过程的监管,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过程中,加强调查论证,集体讨论,科学、民主地作出决定,做到对问题的早发现和及时处理,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违规违纪现象进行及时整改。在事后纠错中,将纠错工作与容错工作同时展开,相关部门要通过函询、通知书等形式,对相关的机构和人员发出纠错通知,并监督其整改和执行。
其次,领导干部要积极下沉基层,激励干部主动运用容错纠错机制。领导干部应激发基层干部群体自我目标实现与干事创业的共鸣和热情,激励他们主动地发现错误,共同“积极性纠错”,使基层干部获得精神上的慰藉与鼓舞,进一步增强其认同感和满足感。在落实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过程中,领导干部要运用好基层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保险丝”,既要避免电荷太小不能服务好“需求”,也要避免电荷太大伤害了“设备”。为了解决基层干部和社会公众对容错纠错机制的刻板印象,领导干部应加大监督和宣传力度,提高容错纠错的公信力。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决策监督制度,使容错纠错的决策过程处于民主监督之下,减少徇私舞弊、侵害利益等行为发生,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舆情反映,及时进行监督反馈和综合评价。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掘各个层面的容错纠错典型案例,紧扣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大对好干部的宣传力度,采取干部座谈、专家交流等方式,增强案例示范效应。据某高校课题组的《党政干部队伍年龄现状调研报告》统计,当前“90后”群体已经成为党政系统的重要力量,青年干部知识层次高、知识面广。领导干部要激励基层青年干部发扬大胆尝试、创新创业的工作精神,及时公布容错纠错的实施过程和注意事项,在有效激励青年干部的同时也能减少同类事件的发生,强化其实践工作中的决策力和互动力,增强基层干部群体对工作任务的兴趣和热情。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