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视域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型态的重构

更新时间:2024-12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走产教融合之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既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跨界性特征所要求,又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在规律的反映,更是“三产融合”对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育诉求的必然选擇。然而,产教融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遭遇的实然困境不容小觑,主要是:培育方案“学院化”,对企业和农民需求缺乏应有回应;培育主体单一化,产业界缺乏应有话语权;政策体系低效化,缺乏对农企应有的规制和激励。为此,必须依据产教融合理念和规律,建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态:一要明晰培育主体,确立产教双主体地位,凝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心力;二要重构培育模式,构建产教融合办学共同体,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合力;三要创新培育机制,建立多型化办学体制,激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活力;四要科学配置培育政策,反映企业利益之关注,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力。

关键词:产教融合;新型职业农民;“三产融合”;培育型态

由“三产融合”催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乡村振兴过程中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在未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等,将是颇具中国农村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景象。这些新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型态的发展,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意味着农村职业教育不仅需要培育大批职业农民,更需要培育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然而,受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1]。就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或培育机构的培养培训方式、培养机制而言,还难以培育出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和相匹配的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个涉及多方行为的系统工程,因此,要使涉农职业院校或专业所培养的新型职业农民与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供需对接,就必然要求产业界能够与职业教育界协同培育,而这其中的关键就是要基于产教融合理念和路径,重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态。

一、走产教融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之路具有客观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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