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推动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XX市乡镇、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XX市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XX市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XX市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XX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等5个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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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政策保障。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社会组织管理层重要会议等制度,推进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出资人评先评优、政治安排事先征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意见等制度规定。
第二十六条 经费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社会组织管理费用,其中不超过员工年度工资总额1%的部分,可在税前列支。
第二十七条 场所建设。按照有场所标志、有党旗誓词、有图书报刊、有规章制度、有活动设施、有档案资料的“六有”标准建设党员教育活动阵地。联合组建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场所。
第二十八条 档案资料。党支部建立“三册四簿”,即党员基本信息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册,老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名册,支部学习工作记录簿、支部组织生活记实簿、联系服务群众记录簿、党费收缴使用账簿。注重党建工作痕迹管理,用好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实本,党建工作资料逐项建档、逐年归档,按照一人一档建好管好党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