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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扶贫结硕果 山乡旧貌换新颜
武定县插甸镇
一、基本情况
武定县插甸镇地处武定县城北部,距县城27公里,总面积320平方公里,辖12个村委会,127个自然村,142个村民小组。2012年全镇总人口23689人,其中贫困人口12257人,贫困发生率为51.7%,是一个集山区民族、宗教、贫困四位一体的高寒冷凉乡镇。2012年以来,按照资源大整合、资金大投入、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发动、连片大开发的扶贫方针,以基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基本素质提升、基本保障构建、基本队伍建设“五基本”为重点,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与农村综合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新模式,通过大力推进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和“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创造了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的典型经验,全镇扶贫综合开发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强统筹,党建扶贫同推进。一是坚持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工作相结合。结合实际,改选或调整不适应工作岗位的村“三职”干部,从省直机关选派12名优秀干部高职低挂,担任村党总支常务书记,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全镇增设22个村民小组党支部,在村民小组实现党组织全覆盖;调整了2个村党总支书记、9名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强化了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坚持先锋模范示范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在村组中设置党员先锋示范户、种植示范户、养殖示范户、邻里和谐示范户、致富先锋示范户、安居工程示范户852户,充分发挥先锋模范领头雁作用,带动本辖区内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产业富民的目标。三是坚持解决民生问题与扶贫工作相结合。2012年以来投入资金1108728万元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民生问题。紧紧围绕“12345工程”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即:建立一支基本队伍,建设两块基本农田(水田和旱地),完善三个基本保障(农村低保、新农合、新农保),做好四个基本设施(水利、交通、安居、农田),发展五个产业(种植、养殖、木纹石、旅游、民族文化)。四是坚持干部驻村联户与扶贫工作相结合。自项目实施以来,省、州、县三级机关先后选派59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到插甸镇12个村委会工作,并实行干部驻村联户制度。同时,全镇干部职工与农户结成帮扶对子205对,组织开展培训24次,为每个联系村提出经济发展思路10余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50余个。五是坚持群众评议结果与扶贫工作效果相结合。由项目村群众参与组成项目评议工作小组,对项目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通过群众实地监督、技术部门现场监督、乡村干部不定时监督、上级部门抽查监督的方式,保证整个党建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强组织,实现合力大攻坚。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扶贫、发改、国土、水务等20余家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把扶贫开发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推动、统一监督、统考核。二是强化责任。整乡推进项目实施以来,县、乡、村、组层层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三是强化动员。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民力、民智、民资形成有效集聚,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在项目建设中由群众投工投劳以劳折资达2470.73万元。
(三)强整合,实现资金大投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2012年以来整合资金11087.28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其中:专项扶贫资金23157万元,占20%;行业扶贫资金8771.58万元,占计划的80%(整合水务部门资金4573.39万元,交通部门资金1838.29万元,财政部门资金556.1万元,农业部门资金443.8万元,住建部门资金326万元,文体部门资金150万元,新农办、民宗局,民政局、组织部、林业局等部门资金274万元)。
(四)强基础,实现造血功能大增强。一是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12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了5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对部分活动场所进行修缮;实施大黑山新村安居房建设33户、畜圈改造33户,对插甸镇到行政村公路、26个村民小组村间道路实施硬化;乡村公路和村间道路硬化率从2011年的0.35%提高到90%,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着力优化产业结构。采取“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形式,推行“产业建支部,品牌闯销路,党员带头富,群众增收入”的工作模式,将党的政治优势与专业合作社的经济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产业向现代农业发展。在增益、安拉、水城等扶贫开发重点村投资1172.42万元,发展核桃17000亩;在康照、老木坝村种植雪桃3000亩;引进种猪、种羊1080只,建种羊繁殖基地2个,成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12个,扶持养殖大户40户;向250户党员群众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610万元。三是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投资97万元,在安拉、上沾良、乐茂河、和尚庄4个村建成沼气池180口、节能灶720眼、太阳能340套;在插甸集镇和康照集镇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开展节能环保宣传,进一步改进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在老木坝、康照2个村委会4个村民小组379户实施了民房亮化工程。在保护生态的同时,极大改善了村容村貌和居民生活环境。
(五)强管理,实现机制大创新。建立完善了《插甸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插甸镇扶贫项目廉政评议制度》和《插甸镇农村公共项目建后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规范了项目建设程序,强化了项目管理,加强了项目监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廉政承诺制、评议员制的要求;在资金监管上,做到专款专用、专户运行、专人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在资金拨付上,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拨款跟着进度走;在资金兑现上,严格按照扶贫办、财政所、村委会、村民小组长、项目户主“五到位”的要求兑现入户补助。以制度突出贫困群众扶贫开发的主体地位,确保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清白。
三、经验启示
(一)规划要“实”。深入走访调查,找准制约瓶颈,客观分析贫困成因,把贫困群众的所思所盼作为编制规划、确定项目的依据,做实做细每个项目规划,使规划项目集中体现民情民意,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激发参与热情,才能达到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目的。
(二)投入要“准”。扶贫开发点多面广、投入有限,必须牢固树立效益优先意识,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是否需要投入和投入多少的重要标准,本着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集中资金,投向增收潜力大、带动性强的优势产业,投入拉动力强、受益面广的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发挥规模效应,扩大投入成效。
(三)发动要“广”。贫困群众是实施扶贫开发项目的主体,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突出抓好村务公开,让群众明白各个开发项目的目的和意义,清楚项目建设标准、质量及完成时限,知晓补助资金收支情况;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掀起干事创业高潮。
(四)帮扶要“真”。必须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强化资源整合、力量整合,围绕各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分硬任务、下硬指标,促进礻社会各界特别是经济综合部门,资金集中投向贫困村组,政策集中向贫困地区倾斜,技术集中向贫困农户推广,干部集中到一线抓好落实。帮扶部门要用真心、动真情、真帮扶,驻村干部要住得下、想干事干成事,实实在在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好事、大事,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才能打赢扶贫开发这场硬战。
(五)组织要“强”。农村富不富,关键还看党支部。贫困地区更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和运行管理方式,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带头投工投劳搞好公益事业,带头运用良种良法促进增产增收,带头发展特色产业拓宽收入渠道,带头移风易俗转变发展方式,带头面向市场活跃农村流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