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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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期政治规矩意识淡漠,党委班子发挥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党委职能泛化,党政不分,对基层党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作用重视不够。一些重要项目建设、装备建设等资金未经党委会研究,存在廉政风险。管党意识不强,纪检监督功能弱化,执纪监督力度不够,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对涉案违法违纪干警查办存在着宽松软问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出事后遮丑护短,处理上避重就轻。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不严肃,违反相关规定。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凝聚力。
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重点防控相关部门廉政、廉洁风险。建立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