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16日正式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为认真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坚定的政治定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推进长江大保护不够有力、重金属和矿山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一些重点生态环保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xx新篇章上彰显XX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
---此处隐藏70873字,下载后查看---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2021年组织县域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2022年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外业调查工作,2023年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内业分析整理工作,编制调查报告,配合省林业局初步建立全省生物多样性本底基础数据平台,建成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机制)
二十六、监测网络和体系有待全面构建,离“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目标:全面构建监测网络和体系,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2021年,全市50%及以上的县级监测站具备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2022年,全市70%及以上的县级监测站具备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空气、地表水预警预报能力初步形成,遥感监测及移动监测得到初步应用。2025年,基本建成“天空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主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村农业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1做好规划设计。编制印发《XX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2021-2025年)。整合优化各部门现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配合省里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推进各级各部门监测数据互联互通、集成共享、综合运用。发挥好监测网络作用,推进监测与监管联动,深化对监测数据的分析。
2明确重点任务。一是强化全市环境质量及生态质量监测。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的大气环境综合监测体系,实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因子、重点时段监测全覆盖。建设大气颗粒物组分站、VOCs组分站、空气小微站,购置VOCs走航车等。提升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预测预警和地表水自动监测能力,基本实现对全市重点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和市县饮用水的全覆盖。建立健全空气及水质预警预报机制,增设生态质量监测站点。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全流域监测监管平台。二是深化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三是加强遥感监测及移动监测应用。四是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五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全力建设好南北监测中心站。
3强化督导落实。
将各级各有关部门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防范和惩治监测弄虚作假等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推动其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绩效考核,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体系建设工作督导落实。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对全市环境监测网络、监测机构在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经费上的投入,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划分,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保障环境监测所需经费。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