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贸行业“强执法防事故”双百行动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3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和“工贸行业潜在隐患整治攻坚年”的整体部署,结合全市工贸行业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2023年3月至6月、9月至12月期间,开展全市工贸行业“强执法防事故”双百行动(以下简称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范安全风险、整治事故隐患为基础,以强化监管执法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督促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着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整治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动态实施重大(点)事故隐患“清零”,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管理,提升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行动分两轮开展,从3月至6月为第一轮(第一个百日行动),9月至12月为第二轮(第二个百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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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行动。**新区应急管理局、各区县(市)、园区和重点乡镇(街道)要充实配齐工贸安全监管人员,落实责任,确保人员、经费、装备到位。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特别是工贸企业数量多的单位聘请安全生产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专家或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工作。

(二)强化监管执法,严查违法行为。要通过此次行动,结合行业特点,突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三)坚持“三个必须”,推动齐抓共管。**新区和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要利用好安委办或工矿专委办平台,推动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落实“三个必须”的通知》(*〔2022〕*号)要求和全市工贸安全监管年度工作任务,同步抓好行业系统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统筹行动进程。**新区和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园区和乡镇(街道)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增补相关检查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可不再另行制定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