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快速妥当处置学校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负面舆情的能力,营造建设和谐稳定校园和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单位被国内、国外各级各类网站、网络平台和互联网各类应用刊登发表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或对学校师生生活、工作、学习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加强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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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工作保障。学校相关部门、学院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网管技术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学校各级部门和二级学院干部职工和学生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于应对网络舆情的强大网络人才队伍,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占领网络舆论高地,确保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为学校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根据舆情处置规律和学校舆情工作机制,制定和确定了《湖南信息学院网络舆情处置应对流程》(见附件1)
第十条根据舆情处置规律、学校舆情工作机制和《湖南信息学院网络舆情处置应对流程》,制定了《湖南信息学院网络舆情事件处置预案流程图》(见附件2)
第十一条本预案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