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在巡察工作中民主生活会的自我批评发言稿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一)树牢政治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守巡察工作生命线,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各项纪律规定,对巡察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报告,确保巡察工作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对巡察反馈意见建议立行立改,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政治责任。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发挥好巡察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巡察全过程各方面,从严从实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严明纪律规矩,树立良好形象。

(三)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六大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廉政情况汇报,分析研判被巡单位的政治生态。严格按照巡视巡察工作规则、工作规程等有关要求开展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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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巡察全覆盖质量。坚持统揽巡察工作和主体责任相统一,把巡察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力支撑。紧盯重点工作开展巡察,将巡察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巡察人才库建设,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带头发扬斗争精神,压实巡察责任

(一)提高政治能力。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GCD问责条例》等重要法规制度,对于增强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系统学习,我们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从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而且对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至关重要。

(二)敢于较真碰硬。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坚持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做到敢于动真碰硬,不搞选择性巡视巡察、片面性巡视巡察;做到精准发现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做到既能发现共性问题又能发现个性问题、既能发现显性问题又能发现隐性问题;做到既能发现业务层面的问题又能发现思想政治层面的问题。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全面评估;对整改成效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深化拓展运用。

(三)压实巡察责任。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单位党组织把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统筹谋划;带头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认真配合做好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强化巡察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队伍,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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