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创建示范点”活动为主线,坚持高质量、高起点、严要求,建设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以典型带动,营造学先进、比先进、做贡献、当表率的氛围,努力打造基层党建工作升级版,为加快***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总体目标: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引领和推动服务美好新城市建设,以“五好”党组织和“五型”党组织为载体,把全区党组织建成善于学习、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富有活力的坚强战斗堡垒。达到三个目标: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培养一批党性硬、作风好、能力强、口碑好的党组织书记,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经过3至5年的努力,各级党组织创先争优的意识明显增强,引领发展能力根本提升,服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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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经费保障。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开发区财政预算。财政部门应为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适度安排专项经费。可从提留党费给予适当支持。各党委本着勤俭简约、花少钱办大事的原则,实事求是向管委会申请专项,保障创建活动经费落实到位。

(四)大力督促检查。各党委要加强对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不断把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引向深入。开展常态化督导,列出督导清单,细化督导任务,采取随机调研、明察暗访、重点督办的方式进行督导,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帮助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示范点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抓好考核问责。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行考核问责制。工委组织部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党建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强党委创建工作的考核。各党委要制定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按照基层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的步骤进行考核,加大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评价权重。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成效不好的,实行问责。

(六)注重典型引领。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典型培育,注重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带动,每年评选一批创建案例,培育树立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推广、能持久的先进典型,发挥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