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建管局实际,现将局机关党委及第一责任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作为党组书记及局机关党委书记,我一是讲政治。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务政务公开制、工作例会制、财务管理制等制度,带领班子成员在其位谋其政,齐抓共管,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二是守规矩。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走程序、讲规矩,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民主讨论,集中决策,时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越雷池一步。三是重廉洁。深知“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为事重在实”,因而我常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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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对廉政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明确职责定位。要在组织党员干部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熟练掌握和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监督权限之间的关系;二是局机关党委要引导党员干部自学,通过自学提高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的认识。三是处理好履行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形成合力问题。按照上级廉政工作要求,根据局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避免两张皮,从根本上把廉政建设抓紧抓实。
(三)针对身边腐败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管”的方式,从源头上控制身边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通过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现场督促整改趁机多打饭、要求食堂服务员多打菜后打包带回家问题。三是通过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