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科技有限公司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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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的监管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颁布的畜禽产地检疫规程实施到场到点检疫,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不得调出养殖地。

(二)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的监管发生疑似或确诊重大动物疫情后,对疫点、疫区进行全面封锁,禁止疫点、疫区内所有同类畜禽及其产品调出调入。

七、应急物资准备县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疫情形势,及时采购、储备必要的消毒药品和消毒器械、隔离封锁、人员防护等应急物资。同时,做好应急人员、防控技术储备。